90win体育讯 中国足协在官网发布了《关于刘健与青岛中能俱乐部工作合同纠纷的情况通告》,并且贴出了司法鉴定意见书,称处罚青岛中能俱乐部有依据,指责其在合同造假的恶意行为。【更多国内足球资讯】
中国足协在今年4月就刘健转会纠纷案进行了裁决,并在8月公布了对青岛中能俱乐部的纪律处罚。但中能对其处罚结果表示接受,并称仲裁结果系某足协领导的意思。
足协就此发布了《关于刘健与青岛中能俱乐部工作合同纠纷的情况通告》,通告中表示仲裁庭依据《司法鉴定意见书》的鉴定结论以及双方的主张和抗辩,最终根据诸多证据以及关于刘健签名字迹的疑点,公布刘健合同笔迹鉴定结果:第一页与后四页不是同一人书写。“第1页和第2到5页不是同时一次性打印形成,也不是同一台打印机制作形成,签字是由不同签字笔形成,不是一次性书写形成,青岛中能的签字代表谭旭在合同上的签字也不是一次性书写形成。”
足协根据以上种种证据,最终进行了仲裁,认为青岛中能违反了有关禁止弄虚作假的规定,扰乱了球员注册转会秩序、仲裁工作秩序,根据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第66条、第45条,决定处罚青岛中能40万元,扣除中甲积分7分,并裁定刘健为自由身。
最后中国足协表示希望当事人能尊重事实,客观理性的反应问题,不要发表不负责的言论和采取不理智的行为,对无中生有、混淆是非、恶意中伤的言行保留进一步调查和处理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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